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

第169节(1 / 3)
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 投票推荐
说着她就先去医院了。
陆明光拉着陆一跑回家,“娘,我爹说没说几点回来啊?”
林菀看看手表,“晚上回来。”
陆正霆现在很忙,去年孙主任升迁,他由卫生组副组长升为了组长。另外他还负责五柳镇医院的政治工作,同时任医院器械研发组的组长。
如果不是为了帮林菀更好的发展五柳镇的医院,他是想辞掉县里的工作的。一直以来他都是对技术方面的东西感兴趣,对机关事务并不热衷,之所以一直在卫生部门工作,也是为了方便帮林菀宣传、出书等等。
她看了陆明光一眼,“明光,顾爷爷想让你去首都读书,你要不要去啊?”
虽然高考还没恢复,但是在有志之士的推动下,现在工农兵大学也有了特色,他们开办了进步班,专门为那些优秀的学生准备的,避免他们和小学初中学历的普通学生一起浪费时间。
陆明光非常聪明,读书有一种别人难以企及的天分,尤其理科是他的强项。林菀觉得他可以去更好的学校,跟着真正的学者学习高等数学、物理以及化学这些。
林菀希望他这么高的智商,能够在推动计算机发展的事业中大展身手。
毕竟不管哪方面,如果有计算机的帮助,都将如虎添翼。
去年陈志刚终于几经周折确认了那枚扳指是温家所有,虽然未必能以此百分百确认陆明光就是他孙子,可对他来说已经认定陆明光是,甚至也不需要再调查什么。
不过他并没有急着对陆明光言明,甚至还主动跟林菀和陆正霆商量,不要让明光知道,就把他当成一个关系很好的爷爷就行。
这样,孩子才能没有任何压力地和他往来,他不希望孩子有任何的负担。
林菀尊重他的决定。
这几年她只要去省城或者首都参加交流会议,都会去拜访顾老爷子,有时候也会特意带着孩子们去住几天。
顾老爷子每年也会抽时间来住几次,他虽然年纪不小,可因为被林菀治好了腿,且按照林菀的方子调理着身体,身子骨越来越硬朗,所以不但没有正式退下来,反而又被委以重任。
虽然是为了培养接班人,却也不能随心所欲抛下公务。
可他的心却一直密切关注着陆明光,什么都替他想在头里,林菀觉得也不能每次都拒绝他的心意。
陆明光道:“娘,你们都不去,我不想自己去。”
如果爹娘弟弟都去,那他肯定去,让他自己去,他不想。
陆一也道:“那么远,不去哦。”来来回回多累啊!哥哥回来不方便,他去看哥哥更不方便了。要是爹娘去看,那他不是看不到爹娘了?不去不去不去。
陆明光也笑:“对,不去。”
林菀嗔了陆一一眼,这小子人小鬼大,比他哥哥心眼儿活泛。
陆明光是智商高、学习好,但是在生活其他方面表现得就还是个孩子,毕竟才11岁,还小呢。可陆一不一样,这小子完全不像个小孩子,讲歪理一套一套的,比大人会说,你都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道理。
明明三四岁的时候还懒得开口说话呢,除了爹娘哥哥、吃饭睡觉,其他的话能不说就不说,生怕累着他高贵的小嘴巴。
他们收拾一下就去大嫂二嫂家吃包子。
医院扩建,去年新盖的一片二层砖瓦矮楼。
林菀和陆正霆分到一座独栋小院,带着前后院子,很是宽敞。其他职工两家一栋,只有前院没有后院。陆大嫂和二嫂分了一栋,两家住在一个院里,关系一直很和睦。
不过陆大哥没搬出来,他还和陆老头、陆老太住一起。因为陆老太手脚有点不那么利索了,需要人照顾。陆老头年纪大了且不会做饭,陆心莲又得陆正琦帮助去大石桥公社混了个文书的工作,整天骄傲得不乐意回家。
兄弟妯娌们商量了一下,就让陆大哥照顾俩老人,二房、三房、四房凑钱和粮食给他们。
陆大嫂乐不得,因为她发现他和陆老太的一些习惯动作越来越像,有时候冷不丁看一眼因为太像而让她厌烦得很。
这样安排皆大欢喜。
隔着墙就闻到香喷喷的包子味儿呢,拿在手里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足有碗口那么大。
林菀直夸做得香,“里面还有海米呢,更鲜了。”
陆二嫂收拾了一盆端出来,陆大嫂端着一碗五香蒜泥,“蘸着吃啊,都使劲吃,管够呢。”
陆明光:“大娘二大娘,你们手艺又进步了呢,都赶上我哥哥调的馅儿了。”
赶上陆明良做饭,这是陆明光对她们的至高夸奖。
林菀看到陆一举着一个大包子,一直没下嘴,“俊俊,你研究什么呢?这是包子,不是你脑子里的小宇宙,不用对着它发散了啊。”
陆一叹了口气,这包子可真大,都和自己的脸一样大了,啃起来相当麻烦啊。
哎,大娘二大娘变懒了,包这么大的包子,可以少包好些个呢。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
看书看累了就去欣赏音乐美景吧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