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出意外的,虞斯见到她在此处听堂,表情可谓精彩纷呈。颇有一种被群殴倒地时突然遇见熟人的尴尬。
转瞬想到两人初次见面,她就是到金玉堂听隐笑开讲的,出现在此处并不奇怪,才又敛起了讶然,只是红着眼鼻,故作深沉地问,“你都听过了?”
焦侃云欣然回,“从一至三,一字不落。家中还有一二章回的手抄本,可惜是堂倌记笔,字迹略潦草了些,等我有空,打算誊抄一遍,届时会好好地再阅览一番,欣赏侯爷不为人知的风姿面貌。”
就见虞斯低垂的睫毛狠狠一颤,如狂风骤雨中被摧折的霸王花。他深吸气想说些什么,抬眸见有旁人在,觑了一眼,就闭上了嘴。
同行的几位姑娘见到虞斯,避之不及,纷纷托辞此处湿闷,先走一步。
待与她们挥手告别,焦侃云才朝虞斯意味深长地一笑,“初见时我只知侯爷身材极好,竟不知还有人将侯爷的容貌与姿态也研究得如此彻底。从前没有认真看过,今日细瞧侯爷眉眼,确如话本所言……”
那薄唇被他紧抿,几不可查地咬住,像衔在齿口,弹滑可破。眼尾拖曳一抹猩红,似是肌肤敏症,生气时眉下尾后亦有红痕,鼻尖更是揉开了一片霜斑似的红晕。分明这般惹人怜爱的模样了,高挺的鼻梁,锋锐的下颚,紧致的颈肌,山棱川线皆硬朗得分明,他的俊美,大气如山川,如星穹,自成狂妄。
她有意拖长了尾调,迟迟不肯说完剩下半句,“所言……”
虞斯既难堪又羞惭,瞪着她,低唤她的名字,“焦侃云!”她特意停下来打招呼,就是为了羞辱他的?
焦侃云凤眸戏谑,一字一顿,补齐了尾句:“十、分、诱、人。”
虞斯猛然起身,面颊红如滴血,一路烧到耳尖,尚未开口,又听她貌似称赞地慨叹:
“想来当今贞安公主的面首齐聚一堂,也不及侯爷半分风采。可正如话本形容,侯爷魁伟英武,怕是远比面首要彪猛许多。”
她不仅拿他与男宠相提并论,居然还用了整篇话本里他最厌恶的字眼:魁伟彪猛!
仿佛贴着脸在说他胸大!
她怎么敢的?
虞斯气得倒笑,“没想到啊,你好样的,焦侃云,素来玲珑八面,瞧着是端庄沉静的女官典范,私底下竟是这种人!你明日不要我替你蹲守房梁了?”关窗也不要了吗?
焦侃云微抬手,毫不在意地说:“嗳,一码归一码,可不能公报私仇啊。再者说,夸赞之辞,侯爷为何要怒啊?话本自第一章 回起,我就一字不落地看过,早就对侯爷的品行知根知底,与你密谈起公事时,不也是神色如常,未曾有一丝芥蒂吗?”
她这番话真正儿地会戳虞斯的痛楚。那日密谈,她果然是故作淡然,与他寻常处之,其实心底早就看透他防线崩溃的事实,那他一直以来故作的坚强算什么?落在她眼底净是可笑吗?
所以她那天还偷偷笑了吗?!
虞斯越想越崩溃,一时难以自控的酸涩涌上心头,眼前竟隐约有些水汽朦胧,可在北域行军,挂在冰崖间九死一生时,反倒一滴泪都流不出。他自幼便是这般,极其看重他人不太在意的问题,且有时会莫名的泪水失控,屡次皆是咬着牙生忍了回去。
如今瞧着面前灵动地调侃他的女子,他竟然一边想要流泪,一边又感觉心头有一丝陌生的悸动之感,堵塞得喉咙发酸,他蹙眉垂眸,只好握拳抵住唇口,掩饰接不住气的低喘。好狼狈。
好快活!焦侃云心底狂笑,难得看见这大贪官吃瘪,她才终于有了一丝打了胜仗的快意。不过两人还要携手调查阿玉的案子,不能得罪太过。
思及此,焦侃云敛了戏谑之色,关心道: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,痛改前非,还是一条好汉。阿离,扶好你家侯爷,今晚回去让厨房煲一罐滋补鸡汤,若是忠勇营没有得力厨子,去一品堂买现成的汤煲也行,他家的糕点一般,鸡汤倒是鲜美,喝了养一养神。我还有事,就先走了。”
语毕,颔首与他别过,潇洒离去。
阿离扶住虞斯,目送焦侃云,口中啧啧称奇,“焦姑娘人真是不错啊,您都被话本编排成这个形象了,她还肯与您走得这般近来劝慰您。”
虞斯睨了他一眼,“你还有闲心看热闹?人都走光了,让你翻进去查的东西,查完了吗?”
阿离点点头,拍了拍胸口,“都在这里了。”
东西到手,虞斯领着忠勇营兵差们收队,同样离开了这是非之地。
酉时三刻,偌大的忠勇营异常安静。
虞斯自处理完侯府事宜回到营帐,就再也没有笑过了。是的,连冷笑都没有了。
倒不是那伺机搜查侯府的官兵难缠,而是管家交到他手上的话本上册,明明只有三章,怎么会那么厚。隐笑居然有这么多破烂东西可以编。
章丘等人召集营众开完会,将今日缉拿失败的过程从头到尾复盘了一遍,期间虞斯一直捧着话本,目不转睛地看,不晓得在想什么。
章丘苦着脸,一边焦急地给他打扇子消气,一边出言安抚,“这人是个高手,绝对的高手,没准以前从过军,至少是个副将军,深谙兵法!”
虞斯盯着虚空一点,面无表情地偏头,颇有几分疯戾的意味,“尸体在说话?”
章丘一噎,想起他说自己已经是个死人了,赶忙转移话题:“侯爷,您要金玉堂数间厢房里的香灰,阿离他也给您带出来了,您倒是说一说什么用处啊?”
虞斯这才合上话本,将其递给章丘,“你仔细闻一闻,这上面印书所用之墨是什么味道。”
章丘接过话本,与阿离等心腹侍从挤在一处,低头细闻,“老字斋家墨的味道吧?金玉堂虽富贵,但到底是商人当家,印书耗费之巨,自然要节约成本,他家的墨经典又便宜,且混有特殊的香,味道也好闻。”
虞斯看了眼阿离,后者领悟,拿出包好的几包香灰,分给众人。
“金玉堂的听客们素有记笔的习惯,因此堂内长期备有墨条,随取随用,都是老字斋的,一来便宜,可以节约开销,二来,香味独特,如标志一般能让客人们印象深刻。那些人到了金玉堂,自然是用金玉堂一早备好的墨汁和同一材质的稿纸记笔,若有废纸,便用香炉烧烬。那么,同一种墨和稿纸,余灰的味道必然都是一样的。”
虞斯点到为止,章丘已了悟,“哦——可隐笑的话本定是一早写好,而非在金玉堂时用他们的特制墨水书写,所以若是隐笑走时为了掩人耳目,烧掉了底稿,那他留在香炉中的余灰,气味必定和其他人不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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