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秋实回到外城的谭家食铺时,天都已经黑透了。
不过,食铺里经常有人喝酒到深夜,这会儿还不算晚,还有六桌客人。
往日没有这么多,顾秋实给家里配了一锅卤水,卤肉味道很好,一开始卖,就有不少人捧场,以至于这两天来喝酒的人越来越多。
谭母算了算收入,都不想再卖早饭。
晚上睡迟一点,赚得比以前还多,那就没必要天不亮就起来熬嘛。
看见儿子回来,正在数钱的谭母立即起身:“怎么又是这么晚?赶紧坐。”她招呼了一声,又扯着嗓子朝后面喊,“幺妹,把我给你哥留的肉切了来。”
顾秋实笑了:“不用特意留,有什么吃什么就行了。”
“这是二刀肉,不肥不瘦,味道正好。”谭母重新坐回去数铜板,“我知道你不喜欢吃太肥的,这块肉味道正好,我特意赶早去买的,卤水里泡了一天,绝对好吃。”
顾秋实坐到了她旁边,帮着把乱七八糟的铜板叠好。谭母是有点强迫症在身上的,她每一串铜板跟旧的差不多,所以理起来比较费事。
“娘,其实我不饿,今天吃了晚饭回来的。”
谭母知道儿子要在城里开铺子,她也帮不上什么忙,自己从早忙到晚,也没什么经历过问……不是她不想关心儿子,而是大儿子眼瞅着要成亲,家里还没有积蓄,这处处都要花银子,她是一天也不感歇,也就是这几天卤肉卖得不错,她这心里才放松了几分。
“吃了什么?”
“正经去酒楼吃的饭。”顾秋实笑着道:“跟一个姑娘一起吃的。”
闻言,谭母动作微顿,扭头打量儿子,不确定是不是她心里想的那样。
顾秋实笑了:“是未婚妻,本来我想跟你们说了再上门提亲,可她家里出了点事,事情紧急,我白天买了礼物,已经请媒人提亲定下婚事了。”
谭母:“……”
她气得拍了一下儿子的肩膀:“你这臭小子!这么大的事居然压着不说,亏我还到处为你打听,生怕你打光棍。”
这不是她杞人忧天。
关于这几个儿女的婚事,谭母其实都有试探过他们的态度。最不想嫁人的是老三,但也不是绝对不愿意嫁,这不想娶妻的二子,好像是庙里的菩萨似的,平时她在家里说哪个姑娘长得好,这小子从来都不接话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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